本機構收費標準
收費項目
依據台中市政府公告之「臺中市精神護理之家收費標準表」。
收費如下:
項目 |
收費標準(單位:新台幣) |
|
長期照顧費 |
護理費 生活照顧費 住房費 清潔費 一般膳食費 |
36,000元/月 |
照顧預備金 |
入住首次繳交 |
30,000元 |
|
|
|
復健費 |
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 |
|
因病就診費 |
以全民健康保險身分就醫者,悉依全民健康保險規定辦理,其餘部分負擔費用實支實付 |
|
醫師訪視費及 特殊照護費 |
依全民健康保險居家照護作業要點支付 |